《五廚經》
一氣和泰和,得一道皆泰。 和乃無一和,玄理同玄際。 不以意思意,亦不求無思。 意而無有思,是法如是持。 莫將心緣心,還莫住絕緣。 心在莫存心,真則守真淵。 修理志離志,積修不符離。 志而不修志,己業無己知。 諸食氣結氣,非諸久定結。 氣歸諸本氣,隨取當隨洩。
臣聞易曰:精義入神,以致用也, 利用安身,以崇德也。富哉言乎。 富哉言乎。是知義必精然後可 以入神致用,用必利然後可以安身 崇德。義不精而云致用,用不利而云 安身,身不安而云知道者,未之有也。 然則,沖用者,生化之主也。精氣為物, 謂之委和,漠然無問,有與立矣。則天 地大德不曰生乎。全其形生者,在乎 少思寡欲,抱樸尋和,遊心於淡,合氣 於漠,且清明在躬,志氣如神,嗜欲將 至,有開必先。故聖人垂教以檢之,廣 業以持之,專氣致柔以道其和,嚮晦宴 息以窒其欲。洗心藏密,窮神知化。然後 安身而國家可保,德用而百姓不知,是 以自天祐之,吉無不利矣。伏讀 此經五章盡,修 身衛生之要,全 和含一,精義可 以入神,坐忘遺 照,安身可以崇 德,研味滋久,輒 為訓註。臣草茅 微賤,恩霖特、深, 天光不違,自忘 鄙陋,伏上慚懼, 徊徨如失臣惜, 頓首,頓首,謹言。
夫存一炁和泰和,則五藏充滿, 五神靜正。五藏充則滋味足,五 神靜則嗜欲除。此經是五藏之 所取給,如求食於廚,故云五廚爾。 《一氣和泰和》一氣者,妙本沖 用,所謂元氣,沖用在天為陽和,在地 為陰和,交合為泰和也。則人之受生, 皆資一氣之和,以為泰和,然後形質 具而五常用矣。故老子曰:萬物負陰 而抱陽,沖氣以為和也。則守本者當 外絕二受,以全生分,內存一炁,以和 泰和,和一而性命全矣。故老子曰:專 炁致柔,能嬰兄乎。《得一道皆泰》 得一者,言內存一炁以養精神,外全 形生以為居泰,則一炁沖用,與身中 泰和和也,故云得一。如此則修生養 神之道,皆合於泰和矣。故老子曰:萬 物得一以生。《和乃無一和》言 人初察一炁,以和泰 和,若存和得一,則和 理皆泰,至和既暢,非 但無一,亦復無和,不 可政詁,如土委地。故 老子曰:吾不知其名。 《玄理同玄際》 玄妙也。理性也。此言 一炁存乎玄際和,理 出其性,性修反德,而 妙暢於和,妙性既和, 則與玄同際。故老子 曰:同謂之玄也。
《不以意思意》意者,想愛 也。言存一炁以和泰和者,慎勿 存想受,以緣境識,當凝神湛照,令杳然空然,使和暢於起念之前,慧 發於忘知之後,瞻彼闋者,則吉祥止 矣。若以意思意,意想受塵,坐令焚和, 焉得生白。故老子曰:塞其兌,閉其門, 終身不動。《亦不求無思》但不 緣想受,則自發照慧,照慧之發,亦不 自知,若知求無思,即涉想受,與彼思 意等無差別。故老子曰:無名之朴,亦 將不欲。《意而無有思》內存一 氣,但令其虛,虛即 降和,和理自暢,雖 則不緣想受納和, 強假意名,既非境 識所存,是以於思 無有。老子曰:用其 光,復歸其明。 《是法如是持》如是內存泰和,泰 和之法和暢,則是 法皆遣,遣法無住, 復何所持,以不持 為持,故云是法如 是持也。
《莫將心緣心》心者,發慧 之質,想受之器也。正受則發慧, 邪受則生想。言人若能氣和於 中,心正於內,內照清淨,則正慧湛然, 鑒明而塵垢不上,淵停而萬象俱見。 見象無主,謂之常心,若以心得心,緣 心受染,外存諸法,內無慧照,常心既 喪,則和理亦虧矣。故莊子曰:得其心, 以其心,得其常心,物何為最之哉。 《還莫住絕緣》夫以心緣心,則 受諸受,若正受生慧,自得常心,慧心 既常,則於正無受,何等為緣,既無緣 心,亦無緣絕,湛然常 寂,何所住乎。老子曰: 損之又損之,以至於 無為也。《心在莫 存心》慧照湛常,則 云心存,於絕無住,故 曰莫存心照,既不將 而隨迎心緣,則無絕 而無住矣。《真則 守真淵》真者,謂常 心慧照,清淨不雜也。 若湛彼慧源,寂無所 染,既無知法,亦無緣 心,則泰和含真,本不 相離,故云守爾。
《修理志離志》理者性也, 志者心有所注也。若絕外境受 此心也,則性受也。言修性者心 有所注,但得遍照,若外塵已絕,境識 無注,離形去智,同與大通,性修反初, 圓照無滯,內外俱淨,玄之又玄,則離 於注想矣。《積修不符離》上令 修性離志,則內外俱寂,無起住心,亦 無空心,坐忘行忘,次來次滅,若積聚 修習,不能忘泯,起修一念,髮引千鈞, 內照既搖,外塵咸起,則與彼離志不 相符合矣。《志而不修志》若心 無所注,則 何由漸悟, 必因所注 而得定心, 故云志也。 不修志者, 明離志而 不積修,忘 修而後性 定,則寂然 圓照。 《己業 無己知》 因心注而 慧業清淨,故云己業。內忘諸己, 外忘諸物,於慧照心無毫芒用, 則於己業自忘知,故云無己知。
《諸食氣結氣》夫一炁凝結,以 和泰和,和一皆泰,則慧照常湛。今口 納滋味,以充五藏,身聚泡沬,載其形, 生受體於地,凝濕於水,稟熱於火,恃息於風,四緣結漏,皆非妙質,故緇涅一氣,昏汨泰和,令生想受則動之弊穢矣。《非諸久定結》言人當令泰和,含一無所想受,守真常湛,則與泰和合體。今以諸食結氣,故非久定結也。《氣歸諸本氣》四緣受識,六 染生弊,地水火風,散而歸本,根識既染, 則從所受業矣。《隨取當隨洩》 取者,受納也。洩者, 發用也。夫想有二 受,業有二應,隨所 受納,發用其徵。若 泰和和一,則一炁 全和,致彼虛極,謂 之復命,復命得常, 謂名正受,正受淨 業,能生慧照,慧照 湛常,一無所有,則 入無問矣。不者,則 食炁歸諸四緣,業 成則淪於六趣矣。